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7 浏览次数:635
为规范残疾人托养中心食堂餐饮、人员管理,特邀请各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竞争性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南县中医医院残疾人托养中心食堂餐饮及人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预算金额:2268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时间:1年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招标文件收取地点:宁南县中医医院门诊六楼综合运营部,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10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三个工作日。
七、本次比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82768805
宁南县中医医院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第一节 总说明
本章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针对“★”条款,采购文件已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照要求提供;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以应答或承诺方式响应,也可提供证明材料佐证。
第二节 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用房为县残联自有用房,平层活动区占地面积为1200平方,大楼占地面积5800平方,共计六层,一至五楼为残疾人住宿、生活、娱乐等场地,六楼为洗涤晾晒平台及员工洗浴间;具体楼层设置为: 一楼主厨房及大餐厅,二楼附厨小餐厅及文体活动室、手工制作室,三楼至五楼为住宿区、康复训练室。中心内大楼及平层活动区全监控覆盖,具备基本的无障碍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房屋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具备了《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标准》中规定的基本设施设备、功能场所。
★二、项目基本要求
1. 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托养中心食堂服务为托养中心人员提供每日三餐的原材料采购、加工、餐具清洗等,供应商负责保证每日菜品轮转率和菜品质量;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配送安全以及清洁卫生管理;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服务人员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的动态调整,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2.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原材料、加工、水、电、气费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及厨房的设备设施给供应商管理免费使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的食堂环境设施进行改造,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经营期间,采购人负责餐具、厨具、座椅等厨房设备的添置和大型维修,合同期间的厨房设备基础性保养及日常维护工作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负责自身经营管理所需办公用品、服务管理等支出。如工装、防护用品、电脑、打印机、墨盒、打印纸、笔、复印健康证、社保资料、入职资料等。
5.供应商员工考勤由供应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考勤,采购人不定期抽查 (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6.供应商员工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最低标准。
7.服务期内,供应商服务人员构成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工作配置方案优化并实施。同时供应商为其聘用的服务人员办理用工手续并支付一切费用,供应商聘用的服务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供应商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职能部门有权对工作设置、人员配置、应急处置等提出意见与管理方案。如供应商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更换服务人员、给予扣款、直至解除合同。
9.供应商雇用工作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得因供应商频繁调换工作人员影响食堂正常运行。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管理并确保后厨员工的相对固定,制定内部规章及考核处罚规定,并严格检查考核,按月将检查考核情况报医院食堂管理人员。同时中标供应商对食堂员工轮换前,需提前1周告知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经采购人同意后轮换员工的花名册需盖供应商公章交医院管理人员验审和备查。
10.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可行的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和食物中毒应处置方案;停水、停电、停气等应急方案;紧急接待任务处理方案;提供食品留样制度;提供食品溯源制度;提供投诉处理流程等。
11.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包括:供应商管理费、供应商员工费用(工资、加班费、特殊津贴费、社会保险费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且员工费用不得低于国家、地方相关标准)、防护用品费、服装费、办公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就餐人数将发生浮动,总费用将按照人员增加情况进行增减。服务期限内不得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支出。
★三、服务外包工作构成
供应商提供托养中心每日三餐的原材料采购、加工及指导就餐服务。
★四、责任要求
1.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托养中心食堂服务人员的疾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员工发生的工伤及劳动合同纠纷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
2.供应商认真做好员工的体检工作,杜绝带病上岗,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进行一次体检, 同时履约期间每年度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符合规定方可上岗工作。体检合格的方能上岗。证件及体检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标准,确保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的安全卫生。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就餐人员疾病、中毒及其他食品安全事故,后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等所有法律责任。
4.供应商须对食堂服务人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要求其按规范进行操作;供应商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和方案,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方案落实到位,记录完整准确,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因供应商及员工原因在采购人区域内造成消防火灾等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有权给予扣款,要求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五、服务要求
1.服从医院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动和安排,以完成优质服务为宗旨,为托养中心托养人员服好务。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完成生产服务工作。
3.严格按照设施设备的说明要求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以及粗加工、切配、烹饪、制作。
4.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等相关制度和规范。
5.安全规范使用水电气。
6.按照食品安全制度要求规范放置食品和原材料等。
7.随时保持操作台面、用具以及环境的整洁,并做好消毒工作。
8.合理计划每日食材需求,不能浪费。
★六、托养食堂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将设施设备、厨房用具清洁干净,生熟用具分开,摆放整齐,定期消毒;各种调料缸、盛器、容器无油垢,干净整洁、整齐,做到标志明显。
2.员工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工作帽,主食间操作人员必须带口罩,不得留长发、长指甲、戴首饰、穿拖鞋、短裤、背心或赤脚赤背,随时保持仪容整洁。
★七、食品安全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保证食品 安全。
2.严把食品加工、制作、烹制、 出品关,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加工,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3.加工制作食品必须保证安全,若因加工制作环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食药监管局鉴定为依据) ,造成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八、服务外包工作配置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具体包括托养中心所有人员的一日三餐原材料、加工、员工所有费用及水电费。
★九、工作人员考核要求
采购人月度服务质量考核(考核表见附件),每月服务质量考核是为了监督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所以供应商的员工出现以下表中每一项,采购人扣款相对应的金额。在服务期中,中标供应商可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对《食堂服务质量考核执行表》内容进行变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内容不过关达到所有小项的百分之60%中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供书面分析报告及整改方案。中标供应商一年内考核内容不过关达到所有小项的百分之60% 三次,且改整后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相关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
_____年____月托养中心食堂服务质量考核执行表
序号 | 项 目 | 扣款标准 (元) | 备注 |
1 | 食堂服务人员严格准守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或早退一次按相应标准执行。 | 100元/次 | |
2 | 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 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按相应扣款标准执行。 | 200元/次 | |
3 | 供应商对服务人员进行 1 季度至少 1 次消防、食品安 全培训。缺少一次相应扣款标准执行。 | 500元/次 | |
4 | 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程, 严格管理、妥善保管食堂设施设备及各类餐具用具,其中各类杯具、碗碟等易损易 耗品每半年损毁率控制在 10% (含) 以内,每超过 1%按相应执行标准执行。 | 200 元 | |
5 | 就餐环境、厨具、餐具清洁卫生不及格。 | 200元/次 | |
6 | 生熟食物不分,半成品食 品与成品食品不分,熟制加 工的食品,如出现夹生、不 熟等情况,按相应执行标准执行。 | 200元/次 | |
7 | 工作期间须穿工作服、戴 工作帽、 口罩,应洗手并消 毒,配餐时用一次性手套, 违者按相应执行标准执行。 | 200元/次 | |
8 | 未按食品留样要求进行留样,违者按相应执行标准执行。 | 200元/次 | |
9 | 每日餐具清洗、消毒、紫 外线消毒分餐间并记录,漏一次按相应执行标准执行。 | 200元/次 | |
10 | 厨师长需每月推出2款以上新菜,每周审核采购人现 场厨师长菜单及成本分析报告,并出具书面报告。每少一个菜或少审核一次菜单按相应执行标准执行。 | 50元/次 | |
11 | 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食品变质、浪费的,一经发现,按相应执行标准执行。 | 对应食材2倍赔偿/次 | |
12 | 因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的厨房设备而影响生产及安全 ,按相应执行标准执行。 | 200 元/次 | |
13 | 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将食堂物资 (含食材) 带出食堂以外区域,一经发现按相应执行标准执行。 | 200 元/次;若严重者报警,追究法律责任。 | |
14 | 发现供应商与食材配送公司串通,虚报配送材料数量,一经发现,按相应执行标准执行。 | 500元/次 | |
15 | 职工满意度85%及以上 | 按每低于1%,扣当月应付款金额1%计算。 | |
16 | 患者满意度80%及以上 | 按每低于1%,扣当月应付款金额1%计算。 | |
17 | 就餐率达70%及以上 | 按每低于1%,扣当月应付款金额1%计算。 |
以上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所有解释所有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加或减少考核标准,如中标供应商因发生重大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相应处理按照考核办法和合同约定处理。
1.资金支付条款:
本项目次月支付上月业务外包服务费(扣除当月考核扣除的服务费)给供应商,合同中标金额按月进行支付。
本项目费用已含供应商管理费、供应商员工费用(工资、加班费、特殊津贴费、社会保险费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且员工费用不得低于国家、地方相关标准)、防护用品费、服装费、办公费、税费、转运车油费、保温餐车和转运车维护费等全部费用。
2.服务期限:1年。
3.服务地点:宁南县残疾人托养中心。
4.项目实施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5日。
5.履约验收:
5.1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2 履约验收方案
履约验收方案需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具体需包含以下内容: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 否
(4)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5)履约验收程序:分批次验收
(6)履约验收时间:每月根据服务质量考核执行表进行考核验收
(7)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8)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说明书(如涉及)等内容进行技术验收。
(9)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投标文件响应商务内容验收。
(10)履约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行业标准验收。
(11)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履约验收各条款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