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28 浏览次数:602
各公司:
我院拟遴选一家供应商实施远程门诊项目。为提升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使我院的医联体单位的合作更加紧密,拟建设一套《远程诊疗系统》需求如下:
一、需求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远程诊疗平台系统
1套
二次开发同HIS的接口软件
1套
二、项目功能要求
(一)基础软件要求
1、远程在线音视频交流;
2、远程体征采集与实时查看(如心率采集,口咽耳查看等);
3、患者检查检验报告远程上传;
4、持医师在线书写健康指导、诊疗意见相关文书,支持自定义文书模版;
5、支持健康指导意见医患双端打印;
6、支持诊疗信息医院端本地存储;
7、支持连接医院HIS,远程门诊挂号、缴费、查询等功能;
8、符合信息安全管理有关要求
(二)同HIS接口功能要求
(三)硬件要求
各供应商根据宁南县中医医院的项目需求,结合自身软件系统,自行配置能实现所有功能的硬件产品,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硬件产品做为软件系统的配套设施设备,不单独计价,由供应商赠送。
三、项目运行机制描述
通过远程诊疗系统的建设,将有以四川省骨科医院牵头的2-3家省级医院接入系统做为专家医院,宁南县中医医院做为基层接诊医院,由省级专家医院的医生通过本系统在线上为宁南的患者进行远程问诊,问诊结束后由宁南县中医医院的医生根据专家医生的处置建议对患者进行诊疗。
1、宁南县中医医院在接诊过程中,出现病情比较复杂需请求上级医院支持时,由县中医医院通过远程诊疗系统帮助病人挂省一级专业医生的号,在上级专家医生的指导下诊治,如果病情允许可直接在县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县中医医院诊治困难的,可由县中医医院帮助患者联系上级医院安排床位,通过绿色通道转入上级医院诊治。
2、在上一级医院治疗完成后,病人回到当地,需要继续康复的,根据病情在宁南县或乡镇卫生院进行康复治疗。
四、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 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市场调研响应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
2、报价文件
报价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8月4日
联系方式:0834-4562510
地址:四川省宁南县宁远镇水碾西路6号宁南县中医医院
邮箱:418477262@qq.com
宁南县中医医院
2024年7月28日